孕期能量和蛋白质的补充
 发布时间:2012-03-21   浏览次数:146

     能量
    孕期对能量的需要量增加,以满足胎儿的生长、胎盘和母体组织的增长、母体脂肪和蛋白质的贮存以及代谢所增加的能量需要。
     孕期能量的消耗量不同人群及个体之间变动范围很大。我国营养学会2000年修订的膳食参考摄入量(DRIS)建议孕妇自孕中期,即妊娠第四个月开始,每日增加能量摄入量0.84MJ(200kcal)。
     孕期能量的摄入量与消耗量以能保持平衡为宜,过多地摄入能量并无益处。摄入量是否合适一般可根据定期测量孕妇体重予以判断,妊娠20周以前可每月称一次体重,以后则应每1~2周称量一次,如体重不增或增重过多,应进行医学检查,若未发现病理情况,则应调整膳食,增加或减少进食量,以保持正常的孕期体重增长,维持能量平衡。
     三大产热营养素供给能量的合适比例与一般人群相同,蛋白质占总能量的12-14%,脂肪占20-25%,碳水化合物占60-70%。
     蛋白质
     孕期保证充足的蛋白质供给十分重要,不仅胎儿的生长需要蛋白质,而且孕妇本身也需要一定数量的蛋白质供给了宫、增大的乳房以及胎盘、羊水和血容量增加的需要。整个妊娠期母体增加蛋白质贮存约910g,胃中约500g由胎儿积累,60g存于胎盘,其余部分存于母体非脂肪组织。胎儿和胎盘的蛋白质所含氨基酸与成人蛋白质相同,然而合成氨基酸所需要的酶在胎儿早期尚未形成,因此,所有氨基酸对于胎儿均为必需氨基酸直至胎儿肝脏发育成熟。妊娠20周以后,尚有胱氨酸、酪氨酸、精氨酸、组氨酸和甘氨酸还需要继续来源于母体满足胎儿需要。胎儿脐带血和胎盘的游离氨基酸浓度较母体勾高,尤其胎盘的游离氨基酸浓度较母体血浆的氨基酸浓度可高达数十倍。
     孕期蛋白质的贮存量随着孕周的增长而逐渐增加,在孕第一个月时每日仅贮存0.68,至妊娠后半期每日需贮存6-8g,以满足胎儿组织合成和快速生长的需要。
     我国营养学会建议孕中期妇女每日应较一般非孕妇女增加蛋白质摄入量15g,孕后期增加20g。若以轻体力劳动的妇女为例,每日膳食蛋白质推荐摄入量为65g,怀孕后则孕中期应增至80g,孕后期应达到每日85g。除数量保证外,其中动物性食品及豆类等优质蛋白质应至少占三分之一以上,以提高摄入蛋白质的营养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