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寒假前各项工会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0-12-14   浏览次数:169

 

各分会、直属工会小组:
        寒假将至,按照工会工作惯例,请各工会组织主动争取同级党政组织的领导和支持,在寒假前按时做好下列各项工作:
        一、12月25日前将本单位工会工作2010年总结和2011年计划交校工会。具体要求如下:
          1、工作要写真、经验体会要写实。
          2、交稿前必须经过所在党总支审核。
          3、文字版和电子版各一份(工会邮箱gh@dlou.edu.cn
        二、为欢度元旦,校工会决定继续按每人20元钱的标准,为各单位解决部分活动经费,请各单位于12月25日前按规定凭发票(餐费和食品除外的活动用品)到校工会签字报销。发票要有单位领导或工会主席和经手人至少2人签字。逾期不报销的单位视为主动放弃。
        三、12月25日前将拟申请学校困难补助人员的申请表交到校工会。校工会委员会将组织相关委员于元旦前进行讨论并公示。逾期不再讨论。各单位的申报结果必须经过工会组织或单位领导集体讨论。
        四、寒假前做好元旦、春节走访工作。请各单位在走访生病、困难和部分离退休职工的同时,于1月14日下班前将走访人数和钱物数额报校工会,计划春节期间走访的单位请报计划,以便校工会于寒假前将全校的走访结果报市总工会。
         请各单位务必遵守时间,前3项工作于12月25日前完成,第4项工作于2011年1月14日前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