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写家书•传亲情”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6-12   浏览次数:135

各基层工会:

为充分发挥女职工在家庭文明建设中的独特作用,按照省、市总女职委的统一部署,我校拟在全广大女职工中组织开展“写家书·传亲情”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目的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注重家庭、注重家教、注重家风的重要指示精神,大力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发扬中华民族传统家庭美德,通过组织开展“写家书·传亲情”活动,唤起人们对家庭的重视,对亲情的珍视,让向善的力量在亲情中凝聚,让真善美的风尚在家庭中传扬,引导广大女职工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主旋律,树立新风尚,建设幸福家庭。

二、活动方式

1. 活动时间:201667-613日。

2. 活动内容:各基层工会动员、组织全校广大女职工通过给家人写信的方式,关注家庭、关心家人、表达亲情,倡导夫妻和睦、尊老爱幼、科学教子、邻里互助的风尚,积极履行家庭责任,提升家庭建设能力,以家庭和谐促进社会和谐。

3. 活动形式:以电子邮件方式进行,参与活动的各基层工会将汇总排序后的家书统一发送至校工会电子邮箱(gh@dlou.edu.cn),每封家书字数限定在1000字以内(样式见附件1),每个基层工会至少上报2家书

三、奖励办法

学校将向省、市总工会推荐优秀家书,经上级单位录用的家书将被评选为优秀家书;学校根据各基层工会报送的家书质量和数量评选本次活动的优秀组织奖。

四、活动要求

(一)要充分认识开展“写家书·传亲情”活动的重要意义,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周密安排,精心组织,面向不同女职工群体和家庭,加强分类指导,有针对性地开展形式多样的主题活动,提高活动的知晓度和覆盖面。

(二)要广泛动员女职工积极参与“写家书·传亲情”活动,呼唤亲情、珍视亲情,倡导诗意生活,让人们从中体会到平凡生活蕴含的诗意之美,使中华民族家庭美德在主题活动中传承和培育,不断发扬光大。

(三)要善于发现具有代表性和典型性的好家书,注重示范引领,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宣传展示活动情况,不断扩大“写家书·传亲情”活动的影响力。

请于613日前将家书报校工会。

联 系 人:宋佳利

联系电话:84762826

箱:gh@dlou.edu.cn



附件:1. “一封家书”样式

“一封家书”样式.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