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大连市 “三育人”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的通知 |
发布时间:2017-07-10 浏览次数:55 |
各党总支、应用技术学院党委,各基层工会: 为进一步加强教职工职业道德建设,营造良好育人环境,根据大连市教育工会通知精神,学校决定推荐大连市“三育人”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具体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 (一)先进个人 全校在职教职工。已当选过大连市“三育人”先进个人的教职工,原则上不再推荐。 (二)先进集体 学校各教学单位和管理部门。 二、条件 (一)先进个人条件 1、从事教育工作满3年以上。 2、爱岗敬业,关爱学生,模范遵守师德规范,为人师表。 3、学风优良,治学严谨,自觉参与教学改革,积极推进素质教育,探索教学规律,成果突出。 4、育人为本、德育为先,自觉加强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荣辱观,业绩显著。 5、积极自觉践行“四有”好教师标准。 (二)先进集体条件 1、团队建立两年以上,全体成员具有良好的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爱岗敬业、风清气正、团结和谐,具有善于学习、创新、协作的团队精神。团队整体师德水平、业务水平较高。 2、育人工作不断创新形式,丰富内容,具有吸引力和感染力。育人方法有针对性和实效性,措施得当,效果明显,典型突出。 3、团队倡导践行“四有”好教师标准,制定职业道德建设活动实施方案并认真组织实施。 4、工会组织开展“三育人”工作突出,活动有声有色。 三、推荐办法及名额 1、各单位在学校各类评选表彰的基础上,择优推荐; 2、原则上先进个人和先进集体不可兼报,各单位推荐名额不超过1个; 3、已当选过大连市“三育人”先进个人、先进集体的,原则上不再推荐。(名单详见附件) 四、申报材料 申报“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需填写申报表一式三份,另附1000字简要事迹材料。纸质版需用A4纸、4号宋体字打印。(详见附件1、2) 五、申报时间 请各单位于2017年7月12日中午11:30前将申报表、事迹材料电子版发送到校工会,邮箱gh@dlou.edu.cn。 联系人:高璐璐 联系电话:84762826 附件: 1、大连市第十二届“三育人”先进个人申报表 2、大连市第十二届“三育人”先进集体申报表 3、历年获得大连市“三育人”先进个人、先进集体名单 组织人事部 校工会 2017年7月5日 附件1:大连市第十二届“三育人”先进个人申报表.doc.doc 附件2:大连市第十二届“三育人”先进集体申报表.doc.doc 附件3:历年获得大连市“三育人”先进个人、先进集体名单.doc.do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