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市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对象申请
 发布时间:2018-10-12   浏览次数:1228

大连市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对象申请(夫妻以女方满49周岁以后方可申请;离婚或丧偶的男方,男方满49周岁方可申请)
    1、独生子女死亡  每人710元/月(夫妻2人均可领取)
    2、独生子女伤残(《残疾证》,显示伤残三级及三级以上)  每人530元/月(夫妻2人均可领取)
    3、死亡家庭一次性5000(夫妻2人均可领取)
(额外护理补贴保险、就医绿色通道、签约家庭医生等相关待遇可以咨询户籍所在地)

有需要办理教职工需要到户籍地所在社区进行申请。

申请时间:每年12月-2月,具体详情可咨询社区。

    黑石礁街道:0411-84661255、84581632
        红星村社区:0411-84673925

4、大连市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扶助优先优惠政策汇总表.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