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基层工会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的通知 |
发布时间:2020-10-05 浏览次数:932 |
各基层工会委员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中国工会章程》和《工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的有关规定,经校党委批准,决定进行基层工会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工人阶级和工会工作的重要论述,坚持党对工会工作的领导,进一步加强基层工会组织建设,增强基层工会活力,更好的发挥党联系职工群众的桥梁和纽带作用,团结和带领全校会员职工为学校的改革、发展和稳定贡献智慧和力量。 二、时间安排 各基层工会召开全体会员大会进行换届选举,10月28日前完成。 三、基层工会委员会组成 1.各基层工会委员会委员数见附件1。 2.基层工会委员会设主席、组织委员、宣传委员、文体委员、福利委员、女工委员等。会员人数超过50人的单位,根据工作需要可设副主席1人。委员人数不够可兼职。 3.基层工会委员会委员候选人中应有适当比例的一线教职工和女职工代表。各单位行政主要负责人以及他们的近亲属不得作为本单位工会委员会委员和主席、副主席候选人。主席候选人由本单位其他班子成员兼任。 四、委员候选人基本条件 1.信念坚定、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工作中能起模范带头作用。 2.热心工会工作,乐于为教职工服务,有较好的群众基础,受到职工信赖。 3.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和参政、议政能力。 4.工会正式会员。 五、工作程序 (一)学习动员(10月5日—10月6日) 各基层工会要做好宣传发动工作,广泛宣传换届选举工作的法规政策和重要意义。要组织全体会员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中国工会章程》和《工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等文件精神,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并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换届选举工作的实施方案。 (二)基层工会换届选举(10月7日—10月28日) 1.基层工会委员会换届选举的筹备工作由上届工会委员会负责。新成立的基层工会由工会筹备组负责,筹备组成员由同级党组织成员和职工代表组成。 2.报送换届选举工作请示(10月7日—10月9日)。各基层工会以书面形式向校工会提出进行换届选举的请示,报校工会批准。请示内容包括:召开会员大会的时间、地点、主要议程、换届选举工作实施方案、工作报告等。 3.酝酿产生候选人并报校工会审批(10月10日—10月18日)。基层工会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和主席、副主席候选人,应经会员充分酝酿讨论,以工会小组为单位推荐。由上届工会委员会(工会筹备组)根据多数工会小组的意见,提出委员候选人和主席、副主席建议名单(委员候选人差额不低于应选人数的10%),报经党总支(党委)和校工会审查同意后,提交会员大会表决通过。 基层工会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建议名单应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4.召开会员大会(10月19日-10月25日) (1)召开会员大会进行选举时,由上届工会委员会(工会筹备组)主持。 (2)大会主持人向大会报告应参加大会的会员人数和实际参加大会的会员人数(参加选举的人数超过应到会人数的三分之二,选举有效)。 (3)基层工会委员会向大会做工作报告。 (4)选举前,主持人介绍候选人情况。 (5)推选(通过)监票人,计票人(监票人和计票人从不是候选人的会员中推选,经会员大会表决通过)。 (6)大会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差额选举(不能出席会议的选举人,不得委托他人代为投票)。选票上候选人的名单按姓氏笔画为序排列。 (7)投票结束后,监、计票人当场清点选票。计票人在监票人监督下计票,作出记录,监、计票人签字。选举结束后,当场封存选票,任何人不得启封、查阅、销毁。 (8)被选举人获得应到会人数的过半数赞成票时,始得当选。当选人多于应选名额时,以得票多的当选。如遇票数相等不能确定当选人时,应就票数相等的被选举人再次投票,得票多的当选。当选人数少于应选名额时,对不足的名额可以另行选举。如果接近应选名额且符合基层工会委员会名额规定,也可以由大会征得多数会员的同意减少名额,不再进行选举。 (9)大会主持人以得票多少为序,当场宣布选举结果。 5.主席、副主席的选举及委员分工(10月26日—10月28日)。新一届工会委员会选举产生后,应立即召开委员会第一次会议,选举产生主席、副主席,并及时将新一届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及分工情况报校工会审批。 六、具体要求 1.换届选举工作在校党委的统一领导下,由校工会负责具体指导。各基层党组织要高度重视本次换届选举工作,加强对换届选举工作的领导,确保换届选举工作顺利进行。 2.各基层工会委员会具体负责本次选举工作。要充分认识换届选举工作的严肃性,遵循依法规范、公开公正原则,确保换届选举工作风清气正。要精心组织、科学安排,严格程序,及时完成各阶段工作任务。做好大会文件材料的整理、归档工作。 3.各基层工会要把换届选举工作作为推进本单位民主政治建设的重要内容,选举要充分发扬民主,充分体现广大会员的意志,力求选举个人素质好,群众威信高,服务意识强的教职工进入基层工会委员会,使工会组织能更好地发挥桥梁和纽带作用。 4.各基层工会要通过换届选举工作,进一步激发广大教职工的热情和凝聚力,团结和带领广大教职工发扬主人翁精神,立足本职,敬业爱校,团结一心,积极工作,为学校的建设和发展作出应有贡献。 七、其他 1.外国语与国际教育学院工会、海洋法律与人文学院工会向校工会提出进行选举的请示,其余基层工会提出换届选举的请示。 2.机关工会委员会、图书馆工会委员会已完成换届选举,不参加本次换届选举。 3.应用技术学院工会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参照此通知进行。 联 系 人:刘 臣 联系电话:84762285 地 址:行政办公楼406室 邮 箱:390361274@qq.com 大连海洋大学工会委员会 2020年9月2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