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放2023年清明节教职工集体福利的通知 |
发布时间:2023-03-28 浏览次数:155 |
各基层工会: 为体现校党委对广大教职工生活的关怀,确保工会经费更好地惠及全体教职工,结合2023年教职工集体福利计划安排,在清明节前夕为全校教职工发放集体福利。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发放范围:学校本部在职工会会员。 二、发放数量: 每人40斤鸡蛋券 富叶酸鸡蛋每人20斤(每人4张券,每张5斤) 绿色鸡蛋每人20斤(每人4张券,每张5斤) 三、鸡蛋券有效期: 18个月 四、领取网点:关注“洪家鸡蛋”公众号查询 五、发放要求: 1.请各基层工会、机关各部门及时做好集体福利发放工作,安排专门人员,于3月29日(周三)8:30—11:30到行政楼406室统一领取鸡蛋票。 2.按省总工会文件要求,发放集体福利必须有签领单,教职工本人实名制签领,请各单位(部门)高度重视,保证按照实际人数、实名领取。 3.各单位(部门)发放后,领取表签字单由基层工会主席或机关各部门负责人签字、盖章,于4月14日(周五)下班前返还校工会(行政楼406室)。
联系人:刘臣 联系电话:84762285
校工会 2023年3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