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寻找2023年度“最美女性榜样”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1-18   浏览次数:15

各基层工会:

2024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5周年,是实现“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的关键之年,是实施辽宁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的攻坚之年,也是市委七次全会提出的“六个建设”首战之年、大连两先区高质量发展提质升级的关键之年。新时代、新挑战、新机遇,为女性施展才华提供更加广阔的舞台为发挥榜样的示范带动作用,激扬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的“四自”女性精神,市妇联将在全市广泛开展寻找最美女性榜样”“最美女性榜样集体活动,具体通知如下:

    一、活动宗旨

广泛寻找全市各行各业立足岗位、担当作为、敬业奉献的女性榜样,尤其是在“六个建设”中表现突出的优秀女性,充分发掘各类优秀女性在奉献社会、实现自身价值过程中的经验和事迹,大力宣传女性在城市发展和社会进步中的积极作用,积极倡导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的四自精神,鼓舞广大女性为加快推动大连“两先区”高质量发展取得新突破贡献巾帼力量。

二、推选条件

(一)女性榜样(个人)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认真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立场坚定, 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无违法违纪行为。

2具有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的时代女性精神,有积极向上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有良好的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和个人品德。

3、爱岗敬业、勇挑重担、奋发有为、锐意创新,在城市发展和社会进步中业绩突出,事迹感人,在群众中具有较强的示范带动作用和广泛社会影响。

4重点推荐工作在基层一线的优秀女性,尤其是在“六个建设”,即建设实体经济发达的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具有全国影响力的区域科技创新中心、建设内畅外联的高水平开放门户枢纽、建设陆海统筹发展的现代海洋城市、建设近悦远来的营商环境标杆城市、建设宜居宜业宜游的国际滨海旅游目的地等领域敢拼搏、勇担当的女性榜样。

(二)女性榜样(集体

1女性比例为60%以上的单位或组织

2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立场坚定, 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3具有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精神和高尚的职业道德,展现新时代女性集体的良好精神风貌。

4、集体成员能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品德高尚、团结协作、甘于奉献工作业绩突出,在同行业中具有示范带动作用。

 

三、活动组织及材料上报

各基层工会组织推选个人或集体名单,并上报组织推荐登记表到校工会。

个人申报:详见附件1集体申报:详见附件2

请各基层工会将申报材料电子版于2024131日前统一发送至邮箱:37009049@qq.com

联系人:高璐璐,联系电话:13504114360

校工会将在各基层工会推荐基础上向大连市妇联推荐最美女性榜样个人1人,最美女性榜样集体1个。

 

附件:12023年度最美女性榜样登记表(个人)

22023年度最美女性榜样集体登记表(集体)

 

校工会

2024118

 

附件1:2023年度最美女性榜样登记表(组织推荐).doc

附件2:2023年度最美女性榜样集体登记表(组织推荐).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