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参加辽宁省在职职工医疗互助保障活动工作的具体通知 |
发布时间:2024-06-20 浏览次数:10 |
全校工会会员: 根据辽宁省总工会、省财政厅、省卫健委、省营商局、省医疗保障局联合发布的《关于在全省开展在职职工医疗互助保障活动的通知》(辽工发〔2024〕1号)文件精神,经学校研究,我校已组织全校在职教职工参加辽宁省医疗互助保障活动,并于2024年6月18日生效。参加活动的教职工可在微信公众号中搜索“中国职工保险互助会沈阳办事处”,进入会员中心进行实名认证、入会查询、申领办理等业务。 具体操作步骤详见附件。
如有其他事宜联系人:刘臣 高璐璐 联系电话:84762285 84762826
校工会 2024年6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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