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5年在职教职工健康体检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9-25   浏览次数:22


各单位、各部门:

为保障教职工身体健康,增强教职工疾病预防和健康管理意识,体现校党委对教职工的关怀,经学校研究决定,2025年在职教职工健康体检采取教职工个人自主选择的方式。具体安排如下:

  1. 体检人员

全校在职教职工。

  1. 体检标准

男女教职工均为1000/人。

三、体检机构

教职工可自主选择到大连市任意一家三甲医院或有体检资质的体检机构进行体检。

四、体检方式

1.教职工可在学校通知的体检时段任意时间进行体检。采取个人预约、自行体检、自取报告的体检方式。

2.为确保获得优质服务,校工会协调大连市5家三甲医院和1家私立体检机构,为我校在职教职工制定了专属体检套餐项目(见附件2)。

3.教职工可选择体检项目内的套餐进行体检。除校工会协调的体检机构外,教职工可自行选择到大连市其他三甲医院或有体检资质的体检机构,在学校限定的标准额度内自选项目体检。

五、体检时间

(一)起始时间

因各医院录入信息进度不同,选择到6家有专属套餐机构进行体检的教职工,体检起始时间如下:

大连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2025109日。

大连大学附属中山医院(铁路医院)2025928日。

大连美兆综合医院有限公司2025925日。

大连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大连市友谊医院大连市中心医院另行通知

选择到其他机构体检的教职工,自本通知下发之日起即可体检。

(二)截止时间

20251123日。

六、报销方式

1.教职工个人在体检中心前台根据所选项目先行支付(非医保卡结账),开具正规发票或收据,并加盖相应的发票专用章或收据专用章,名头为个人姓名,票面或印章有“体检”或“检查”字样。选择到医院体检的教职工需到医院的体检中心进行体检,在医院门诊或急诊检查的费用不予报销。

2.体检只允许选择一家医院进行,只开具一张发票或收据,每人限报1000元。低于1000元按实际金额报销,超标部分不予报销。

3.各基层会统一收取审核票据信息及支付凭证,填写“体检费报销统计表”(见附件1),票据背面须有体检教职工本人签字,统计表须有分会主席签字,送校工会二次审核报销。报销费用打至教职工个人公务卡账户。

七、注意事项

为保证体检效果,请参加体检的教职工仔细阅读、明确知悉自己所选机构的套餐内容,并在体检时明确告知体检中心前台,避免因体检项目不明产生纠纷。

联系人:宋佳利

  电话:8476282615942630349

工会邮箱:gh@dlou.edu.cn



附件1:体检费报销统计表

附件2:体检套餐

附件3:体检机构信息须知

附件1:体检费报销统计表(计财处).xls附件2:体检套餐.zip附件3:体检机构信息须知.doc


校工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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